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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9-19 作者: 资质荣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肥料管理,把《中央国务院关于逐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到实处,特做如下通知:

  耕地质量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培肥地力,才能逐步的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根本性转变,保证粮食供给的持续稳定增长。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基本农田质量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切实履行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职责,加强耕地质量监管,建立完整基本农田质量档案。抓紧制定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的质量验收办法,补充完善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建设等技术标准,编制耕地质量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时组织对整理、复垦和补充的耕地以及补划的基本农田的质量验收,核发等级证书确认,为“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

  (二)继续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强化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我部将继续在环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华北、东北、华中等重点地区组织并且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开展本区域内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掌握耕地土壤肥力状况、分布和变化趋势,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民合理施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宣传和技术培养和训练,为全面启动耕地地力调查做好前期准备。同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工作。

  (三)加大“沃土工程”实施力度,全方面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搞好‘沃土工程’建设,增加投入,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全国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为农民科学种田提供指导和服务”的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采取一定的措施,落实资金,设立“沃土工程”项目,搞好本地区的“沃土工程”建设。“沃土工程”的组织实施要以耕地质量建设为核心,在全面查清耕地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体系,因地制宜地实施土壤改良和耕地培肥综合措施,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建设的品质衡量准则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法律和法规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构建我国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开展肥料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要逐步规范肥料登记审批程序、完善有关标准、严格登记范围,做好肥料登记的申请、受理、检测、试验示范、评审、公告等所有的环节的工作,严把肥料市场准入关。要采取上墙公示、上网公告、上报公布等形式,全面实施肥料登记工作中的政务公开。

  各肥料登记机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规定,不得直接和变相收取肥料登记费用。开展肥料登记工作所需经费,要通过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继续抓好肥料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我部《2005年肥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并且开展肥料打假扶优活动。重点是严厉查处无证肥料产品,切实做好登记产品的质量跟踪监管,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合格肥料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坑农害农、污染耕地。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加强管理,保护合法肥料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优质肥料推介活动。要组织并且开展肥料区域试验和肥料新产品筛选,通过肥料推广网络和“全国肥料双交会”等媒体,对质量优、信誉好、经济适用的肥料产品做推介,引导农民使用优质肥料。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肥料产品向区域化、适用化、缓释化方向发展,推进有机肥资源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增强广大肥料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我国肥料产业技术水平。

  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和“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的要求,强化技术集成,完善技术规范,创新推广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结合“农业科学技术入户工程”的实施,大力推广土肥水实用技术,全方面提高技术入户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是实现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和农民节本增效的一项有效措施。我部决定组织并且开展1000万农户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行动,并作为2005年为农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盲目施肥、过量施肥等明显问题,把测土配方施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实,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模式和新机制,大力推广“测、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模式,不断集成节肥增效技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二)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旱作节水农业项目,通过开展1000万亩旱作节水技术推广,建立分区域的示范样板,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成熟、实用的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模式,制定操作规程和投资标准。要按照区域特点和优势农作物布局,将田间集雨工程、节水设施和农艺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坡耕地生物篱、窖池集雨补灌、节水灌溉、抗旱保苗节灌等节水技术集成模式,建立农田墒情与旱情预报预警监测体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三)推进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料是培肥地力、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推广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要加快秸秆还田技术集成模式的研发,应用新型秸秆还田机具和秸秆腐熟菌剂,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覆盖和直接还田等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率。大力恢复发展绿肥种植,抓好优质绿肥留种和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粮肥、菜肥、饲肥兼用的经济绿肥种植技术。积极引进、推广畜禽粪便和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有机肥料品质,推进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要围绕农村沼气入户工程的实施,示范推广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

  (一)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投资和激励机制的研究。各地要在深入细致调研、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落实将特殊的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各级耕地质量建设投资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耕地培肥激励机制的政策调研,制定测土配方施肥、发展绿肥、有机肥产业化和秸秆还田补贴等激励政策,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的积极性,充分的发挥农民在地力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养条例》的立法调研,力争早日出台《肥料管理条例》。为依法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耕地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我部将向国务院建议制定《耕地地力保养条例》,今年将着手该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努力配合我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早研究制定适于本地区的耕地地力保养办法和规定。我部还将根据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肥料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度,力争早日颁布实施。

  (三)热情参加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和法规的修订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主动参与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律和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确认和农用地占用等重大环节的审批程序,完善安置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耕地与肥料管理既是国家法律和法规赋予各级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当前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各地农业部门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站在全局高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逐步加强对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完整机构,强化管理职能,落实专门人员,增加资产金额的投入,改善工作手段,充实技术力量。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为推进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好本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执行情况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